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要配偶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形下,婚前就已经购置的房子,它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范畴。
倘若这所房子在婚后被出售出去,从法律层面来细细剖析,因为它本身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配偶来进行签字的。 不过,如果在婚后对这所房子进行了诸如重大修缮之类的添附行为,使得房子的价值有了较为显著的变化,那么当要卖房的时候,就可能会牵涉到配偶的权益啦,此时就必须得有配偶的签字。 另外,要是夫妻双方事先有关于财产处理的特别约定存在,那就得以这个约定为准。 要是约定了在婚后房子卖掉是需要配偶签字的,那么就一定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 总而言之,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后进行出售时,是否需要配偶签字,主要得看房子本身的性质、婚后所进行的添附行为以及夫妻之间所达成的约定等这些因素。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卖房过程中配偶签字这一事宜的是否需要。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购置了一套房子。婚后小朱欲出售该房,小胡(小朱配偶)认为房子婚后有过重大修缮价值大增,卖房需自己签字,但小朱觉得是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小胡签字。而小丽表示小朱和小胡之前有财产处理特别约定卖房需小胡签字。 案情分析: 1、若房子只是婚前个人财产无添附且无特别约定,小朱卖房无需小胡签字。 2、若房子有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涉及小胡权益,卖房应需小胡签字。 3、若夫妻有特别约定卖房需小胡签字,就应按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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