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能分到男方的宅基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有着明确规定,通常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
农户只是对宅基地享有使用的权利,而非所有权。 这就意味着,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女方一般是无法直接获得男方的宅基地的。 2.不过,要是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并且这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女方就可以对房屋的价值进行分割。 在确定分割比例的时候,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也就是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这样的房屋大概能卖多少钱; 还有建造费用,当初建造这所房屋花费了多少成本等因素。 3.倘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男方在婚前就建造好的,而且仅仅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通常就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4.总而言之,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男方的宅基地,关键就在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想要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最好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更合适的法律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离婚。小朱家在农村,其宅基地上有房屋。小朱称宅基地属于集体,小丽无权分割。小丽认为房屋若是共同财产则应分割。而小朱称房屋是婚前建造且仅登记自己名下,不应被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女方一般不能直接获男方宅基地。 2、若宅基地上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分割房屋价值,需综合市场价值和建造费用等因素。 3、若房屋为男方婚前建造且仅登记男方名下,按规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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