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离婚时的处理原则大致如下:
2.当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通常会把它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买房时所贷的款也属于共同债务。 此时,双方需要共同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以及贷款的偿还方式。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办理; 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3.而要是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就会认定该方享有房屋的产权。 不过,这一方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的金额是房屋价值的一半以及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 4.同时,未获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对银行的贷款依然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也就是说,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贷款。 只有在其承担了还款责任之后,才可以依据离婚判决或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5.总之,婚内贷款买房离婚时的具体处理方式,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准确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婚内贷款买了房,房子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对于房子和贷款的处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应完全归自己,小丽则认为自己也有份。双方协商无果,小丽将此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房子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小丽有权获得房屋价值一半及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 2、对于银行贷款,小丽虽未获得房屋产权,但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若小丽偿还贷款后,可依据法院判决向小朱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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