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贷款的房子都不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面临起诉离婚且都不想要带贷款的房子这种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
2.其中一方可以获得房屋产权,同时肩负起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的责任。 关于补偿金额的确定,这需要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这能直观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 还有贷款的剩余金额,它关乎后续的经济负担; 以及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比如收入、财产等,以此来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 3.另外,如果这所房屋是在婚后共同购买的,即便双方都表示不要,也不能对其置之不理,必须进行分割处理。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它能明确房屋的归属情况; 还有贷款合同,它能清晰呈现贷款的相关信息。 只有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妥善地处理好贷款房屋的分割问题,避免后续出现那些不必要的纠纷,让离婚过程更加平稳、有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起诉离婚,他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双方都不想拥有带贷款的房子。这就产生了争议,房子必须分割,但两人都拒绝接受。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获得房屋产权并承担剩余贷款。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房屋市场价值、贷款剩余金额、双方经济状况确定补偿金额。 2、由于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即使双方都不要,也必须进行分割。并且诉讼时要准备好房屋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来支持自己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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