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和债务怎么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姻关系中,通常情况下,婚内所获得的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像日常工作所得到的工资、完成任务获得的奖金、提供劳务获取的报酬,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2.然而,也有一些财产是属于个人的。 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这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也归个人所有。 3.在债务方面,一般由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像购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等所形成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 4.但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而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所背负的债务,这些则属于个人债务。 5.在对婚内财产和债务进行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产生的原因等各种因素。 如果在这方面出现了争议,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和判决,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工作获得一笔奖金,小胡赠予小朱一套房产并写明只归小朱一人。之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资助无抚养义务的小胡而负债。现小朱小李对奖金、房产、债务的属性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奖金自己支配,房产属自己,债务是个人的;小李持相反意见。 案情分析: 1、奖金属于婚内工作所得,若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胡赠予小朱房产写明只归小朱一人,根据规定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3、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资助他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产生,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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