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车房都是贷款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时,关于贷款的车房分割,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协商处于首要地位。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自行确定车辆和房屋究竟归谁所有,以及贷款该如何偿还等一系列相关事宜。 这种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尊重双方的意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倘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一般会考虑以下这些因素: 对于车辆方面,是以评估价来作为依据的。 谁最终获得车辆的所有权,那么就由他/她来承担剩余的贷款部分,同时还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这样既保证了车辆的归属明确,也能合理地处理贷款问题。 而对于房屋,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双方都有出资,通常会将房屋判归其中一方所有。 此时,取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贷款,并且向对方支付房屋价值的折价款。 但如果仅仅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那么一般就会归这一方所有,同样也是由他/她承担贷款并支付折价款。 总之,在进行车房分割时,必须综合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大小、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方式既公平又合理,避免给任何一方带来过大的损失或不公平的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二人要离婚,他们有贷款购买的车和房。双方就车房分割协商不成,产生争议。车的评估价已定,房子是婚后双方出资购买。小朱想独占车房,拒绝支付折价款,小丽则认为应按原则分割。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协商不成时,车房分割应遵循既定原则。 2、对于车,获得所有权一方应承担贷款并支付折价款;房子是婚后双方出资,判归一方后,该方应承担贷款并支付折价款给另一方。小朱独占车房且拒付折价款不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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