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妇离婚不要孩子财产如何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均等分割,这是基本原则。 然而,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其一,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像重婚或者家暴这种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补偿,因为他们在婚姻中遭受了伤害。 其二,女方作为家庭主妇,长期在家照顾家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财产分割时,她可以主张适当的照顾。 比如,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她就可以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以保障她的生活。 另外,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女方能够证明该约定的真实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 总之,具体的财产分割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 这样既能保障法律的公正性,也能考虑到家庭主妇等特殊群体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家庭主妇)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小丽觉得自己长期照顾家庭,离婚后生活可能困难,且小朱存在家暴行为,自己应多分财产,小朱否认家暴且不同意多分,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存在家暴过错,根据法律小丽可适当多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 2、小丽作为家庭主妇对家庭付出多,若离婚后生活困难,可请求经济帮助,这也符合法律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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