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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房产竞价,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并且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明确载有两人姓名,则可通过向法院申诉的途径来合理分配夫妻双方的共有权益,进而实现对该物业的出售需求。
倘若夫妇两方未能就房地产的分割计划达成共识,在经过法院裁决之后,通常会采用公开挂牌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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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1: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