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礼金是否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礼金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同共财产这一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严谨的分析和判断。
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礼金的来源,即究竟系婚前亲朋好友对特定一方的无偿赠予,抑或为结婚登记之后所收获的。 若是前者,礼金通常不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若为后者,即使赠予者未曾表明礼金仅属某一方所有,一般仍会将其归入夫妻共有范畴之中。 而若赠予者已明确表达出礼金仅赠送给夫妻中的单一一人,那么该项礼金亦可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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