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理划分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缔结之前,其中一位配偶已然积累了部分财富,那么这些财团便可被认定为该配偶的婚前财产。
在此,我将详尽阐述何种类型的财物可被视为婚前财产。 首先,以下四大类别财产均可被视为婚前财产: 第一,个人独立拥有的财物,工作所获得的薪资、奖金,或是通过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此外还包括知识产权方面所获收益、遗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增值以及其他受法律确认的合法收入。 其次,另一种情况是在婚前行善积德、积极投资而积累下来的财产权,比如婚前获取的债权等。 再者,婚前财产也可能产生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在婚前所获取的利息。 最后,婚前财产也包括那些原先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存在,但在婚后行为表现为另一种形态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婚前财产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是实体财产又或是非实体财产,只要其来源合法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便只能归属于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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