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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如何处理房产问题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存在明确约定,则应按照该约定予以解决;
若未有约定束缚,应对此问题依据以下原则加以处理:
1.如果一方完全承担了购房的全部款项,且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在其名下,则此房产可视为个人所有物,在离婚诉讼期间,除非事先有其他特殊约定,否则这些房产将不被予以分割。
2.如一方全额支付购房成本,然而房地产权利却登记在双方户名之下,那么这将视作双方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如在离婚诉讼期间未能达成共识,法院有权进行裁决与划分。
3.在登记前以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但使用了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离婚时的房产判给登记的一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增值以及还贷的部分将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对此部分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4.夫妻结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任何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所购买的房产,依法看作为对自身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应属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间另行有特别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这些房产将不会被予以分割。
6.涉及双方父母的资金投入购买房产,若房款已全数支付并登记在某一方名下,则依据投资比例按份共有的原则进行房产分配,若该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而又无其他具体份额说明,则默认为共享共有的产权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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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