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界定离婚时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富:
(首先)工资、奖金以及各类劳务付出所获得的回报; (其次)通过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带来的利润与收入; (再者)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 (然后)源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倘若有明文规定则另当别论; (最后)其他按照规定应该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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