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尚未获得房产证书,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并做出离婚判决时可能并不对此类房地产予以处置或分配。
就目前而言,尚未获得产权证明的原因多为房地产仍处于按揭贷款阶段,导致无法及时取得产权证书。 在此种状况下,若希望通过离婚诉讼进行房产分割,无论当事人是在婚前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购房款项,婚后与另一半共同承担房贷,抑或是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只要其所购置的商品房在离婚审判期间未能获得产权证书,法院通常会在离婚判决中暂时不对该房产作任何处理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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