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处分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用于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之用,或所处分财产价值轻微者,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无需征得另一方的许可;
但如需处分的财产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亦或是处分财产价值颇丰,未经配偶同意,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相关权益,须经与配偶协商并在取得其同意后方有权利施行处分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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