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哪些情况下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他们将可能有资格获得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或减少份额:首先,如果夫妻中有一人试图通过隐瞒、转移、出售、损坏、浪费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是故意制造虚假的夫妻共有债务,意图霸占另一半的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这个当事人来说,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他/她将可能只被允许取得极少部分或者根本无法得到任何财产。
其次,当出现了以下任意一种状况,并最终导致婚姻破裂的时候,无过错一方有权提出精神和物质的全面赔偿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1)如果存在重婚行为; (2)如果与他人存在稳定且长期的同居关系; (3)如果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 (4)如果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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