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处在婚姻关系期间,若有一方父母选择出资购买不动产,且不动产产权已登记于出资人之子或女名下的情况下,应该被理解为仅是对其内部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行为,进而此项不动产应被确认为该子女独有的个人财产。
其次,同理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父母选择出资购买不动产,并且其产权已登记于另一方姓名之下的情形,应被视作是对夫妻双方所赠与的财产,由此,这项不动产便可以作为双方共享的公共财产。 再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不动产,并将其产权登记于某一位子女单独所有的话,应当视为这是以按比例方式所进行的共有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