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已签订婚前协议并明确规定了某套房产为单人所有,那么,在婚后售出该房产所产生的收益理论上并不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应被依旧视为原业主个人财产。
然而,若该房产产权证上已作夫妻双方姓名登记,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审判实践,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对其进行销售后所获得的收益自然就归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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