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的归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关于在婚前购置的房产问题。
假设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便已经购房,即便如此,倘若这套房屋是由双方共同出资选购,并且仅由其中一位合伙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则根据现行法律条款,该房产将被视为名义购买者个人的婚前财产。 与此同时,另一位合伙人所支付的资金款项将被视作房产所有方对其的负债。 2、关于在婚后购置的房产问题。 若婚姻关系成立后购置的房地产,无论房产购置款是由哪一方承担,亦不论抵押权证书上登记的是何人姓名,均会被判定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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