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接受的赠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何判断夫妻一方获得的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所受到的赠与财产,都将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所有之物。
然而,在已有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其性质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被认定为专属于该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