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股票收益分配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对于证券投资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当依法作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富予以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妇双方所得的包括股票在内的各类投资收益均被归纳为共同资产范围之内。 然而,关于这部分利润的详细分配方式,应当依照夫妇双方的自愿意愿进行商议解决; 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则需由法院依职权进行裁定。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女方权益以及未做出违法行为一方的期许,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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