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缔结婚姻登记之前所累积的财富皆属个人所有,并不纳入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范畴之内。
此外,在婚后获得的如下各类资产亦被认定为一方的单人私有财产: (一)一方于婚前已经拥有之个人财物; (二)一方向他人遭受伤害后因此而获取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规定所有权归属某一方的财物; (四)专供一方个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以及(五)其他应归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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