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嫁妆并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嫁妆系于结婚登记手续之前,由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那么该嫁妆便属女方之个人婚前财产,并非夫妻共有性质,在离婚诉讼中亦不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配; 其次,若嫁妆系在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由女方父母赠与的,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通常会被视作赠予夫妻二人的礼物,因此应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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