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在结婚后购置房产时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属于单独所有者。
实际上,无论房产是否署名为夫妻各方,只要该财产产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享所有权和使用权。 具体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有效期内所取得的以下几类收入,均被视为共同财产,即: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4)法定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之财产; (5)除此之外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此基础上,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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