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转移房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终止且相关财务事宜进行分割之前,若您发现对方已经开始实施财产转移手段,此时,无论是否尚未启动法律程序或者已经卷入离婚官司之中,均可向法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倘若在婚姻结束并完成财产分配之后,您才得知对方曾经有财产转移的行为,那么请您务必从知晓之日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向法院递交重新分割财产的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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