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转移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否仍有权进行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到的财产转移问题,若是明确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畴,那么应当予以分割处理;
倘若在离婚之际,夫妻其中一方出现了隐瞒、转移共有财产之行为,且意图非法占有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受害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法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时,法院亦有可能基于此类行为对藏匿或转移财物方作出相应处罚,例如相应减少其所应得的份额乃至完全剥夺其分割权; 如若相关事实是在离婚后才得以揭示,那么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依法请求重新对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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