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放弃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离婚协议当中约定某一方自行放弃全部或部分财产权益这一项内容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当事人对此所做的承诺必须完全出自其个人自觉自愿之意,而不是受到相关方施加压力或强迫之下做出。 这意味着,倘若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在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了对方的威胁或者其他形式的不当干预,那么该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正式取得离婚证书之后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然而,对于那些在协议中所起草的自愿选择净身出户条款,则自生效之日起便无法再随意进行撤销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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