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个人不能分割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姻解除之际,以下类型的财产将被认定为个人私有财产,且不得作为夫妻财产予以均等分割:
首先,属于一方当事人在婚前行使的; 其次,专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物品及设备设施; 再者,倘若当事人因生理或心理上遭受损伤,而依法获取之赔偿款或补偿金; 最后,根据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明确意愿,仅对某一方具有继承权或享有赠与物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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