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父母的财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在缔结婚姻之后,来自于其亲生父母所赠予的财物通常被视为共有财产。
然而,若亲生父母有明确表示此财产系对其某个子女单独赠与之意愿时,则该部分财产可以排除在共有权之外。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在既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遗产或受赠的财务,皆应视为他们的共同财产,并由夫妇共同享有所有权。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将不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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