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能否得到法律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中有任何一人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两人的共有资产进行隐藏、转让或变卖等行为,那么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多分得这些被非法转移的财产。
同时,在婚姻关系终结与财产分割过程中,若有人在尚未获得正式的法律裁决之前就擅自实施了财产转移的行动,另一方可立即寻求司法救济,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请求或者要求冻结相应的财产。 然而,若此类行为并非在离婚协议签订或者财产分割调解书确定之后才被发现,则失方仍可通过向法院提起重新分配财产的诉讼来寻求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