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关于房产归属于子女的问题并非必须经过公证程序。
然而,倘若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须达成一致协议,明确同意将此共同财产转让予子女。 此项协议仅可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此外,也可以选择在分割完毕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之后,由任意一方或双方有权决定将其所获得的财产赠送给子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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