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全款给女儿买房是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后由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不一定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若有迹象表明某一方父母在婚后为其子女购置房产过程中,明确声明此房屋仅归特定的子女单独拥有所有权,那么此房屋即不会被定义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应当视作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3.另一方面,倘若父母在购置房产期间并未明确表示该房屋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产便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时产。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对该房产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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