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有贷款房产证加妻子名字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贷款购买所得之房屋可赠与配偶姓名加以补充。
若购房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发生,且所购房屋房款已全额支付完毕,那么这部分资产将被视为个人婚前所有财产,在未来若出现离婚情况,亦不会纳入夫妻双方共同财富进行分割处理。
另外,若在婚姻缔结之前仅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剩余部分通过按揭方式还款,此时房产权则明确为房主名下财产(或者也可考虑加上其父母作为房屋共有人),因此该类房产本身即属于个人的婚前所有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22: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