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转了10万给父母还能追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如若其中一方可疑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或者伪造债务等手段意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发生,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酌情减少被怀疑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所应分配的共同财产份额,甚至无权参与分享任何共同财产。
倘若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另一方察觉到了上述行为的存在,则有权选择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再行审查并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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