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置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姓名仍可归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
在夫妻关系持续保持期间购置的房产,若夫妻各方未就此明确做出约定,则无论房产证上仅记载其中一人姓名还是两人姓名,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面临离婚情况下,倘若有任何一方希望独自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对另一方予以相应的分配;反之,若双方均有意追求该房屋的所有权,则需双方通过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归属;而若双方均无意继续拥有该房屋,裁判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公开拍卖,并根据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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