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子赠与女儿就是女儿的和他人没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在赠送给子女之后,并不必然地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享财产范畴之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婚后,如果有一方的家长拨款给其子女用于购买不动产且最终登记于该家长所资助者的子女的名义之下,则可以视之为仅仅为对他们自身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行为,从而将这类不动产司法上确认为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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