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何区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准确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款的规定,在合法婚烟存在期间内,由夫妻双方所取得如下各类财产,皆定性为其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有: 首先是收入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 其次是投资盈利性质,涵盖了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利润、金融领域的投资回报等; 再次是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收益,例如作品被出版所获得的版税、专利授权所得到的利益等; 第四类是遗产或者赠予物,除去符合第1063条第三款特殊规定之外的条件; 最后是那些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类型。 而依据第1063条的规定,在下述这些情况下,所涉及到的财产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 (二),一方由于遭受生命安全威胁或者身体伤害而获得的经济赔偿或者补偿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专供一方个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除上述种类以外,判定为应当归属为一方私人财产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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