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争夺财产属于什么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财产纠纷事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类诉讼案件应归为民事案件范畴。
众所周知,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例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典型情况: 首先,当两位当事人离婚之时,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享有的财产进行合理划分,在此之后,双方对于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产生了争议并导致矛盾纠纷; 其次,在离婚后,当事人完成离婚手续的同时,基于对当时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各种纷争也被纳入此类纠纷中; 再者,若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三年内,对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执行有任何异议或后悔,且引发了纷争,也应划入离婚后财产纠纷之列; 最后,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宣告结束后才得知另一半在婚姻存续期内还存在着离婚时未曾分割的其他家庭资产,这无疑是又一种常见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导火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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