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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农村自建房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住所之归属问题,以下阐述三点原则:
1.此制度下,若婚宅为夫或妻单方面于婚前建造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居住使用,如无特殊约定,则此住宅将被视为属于婚前建造者。
2.倘若宅基地之上建立住房,是为子女结婚后用于入住之用,且房屋乃以子女姓名报建,同时婚礼之后又进行建设,上述情况通常会被视作赠与子女及其妻子二人的房产。
然而若夫妻两人另有约定,则不在此列。
3.对于在婚前由男女双方家庭合资兴建的房产,若该房产用地批复以其中一方父母名义获得,则此房产将被视为该方家庭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拥有此房产的一方须承担偿还其配偶所提供的资助款项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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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