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赠予爸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若父母选择将自有房产赠与已婚子女个人,该房产并不必定自动被划归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范畴之内。特别地,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成立以后,父母单方面为其子女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这笔出资人为子女亲自行使权利的人名下方,则可视作是赠予行为仅限于一方子女,因而此类不动产应被认定为仅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不动产所有权属性究竟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可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以及部分案例中并未明确定义受赠对象及性质之时,其往往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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