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房子判给女方但是一直没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权的一个重要环节便是完成房屋的产权过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这可能导致房屋所有权仍旧属于原持有者,从而引发诸如银行查封等问题,因此建议尽早完成过户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房产为女方所有,则男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女方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若男方在此之后拒绝提供必要协助,导致过户程序无法顺利进行,女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地位,并且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协议的达成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第二,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签名认可; 第三,协议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违背; 第四,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尤其是涉及到子女的权益; 第五,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触犯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最终,还需妥善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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