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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怎么判离婚后,房产纠纷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房产争议的法律裁决:
在在婚期内,如一方冒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地产,并以其名义进行借贷担保,那么在所有权名册上记载着的剩余未偿还的债务即被视为他或她自己的个人责任。
对于配偶所参与清偿的部分,当其性质处于债权时,便需根据该债权性质进行返还;在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父母为他们购置房屋出资的情形,此类捐赠应明确视为对子女夫妇双方的赠予行为,因此这笔款项应当认定为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将根据性别平等原则由当事人双方平均分配利润收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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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