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2周岁触犯哪些罪行会追究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例,凡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行为,且导致他人死亡或施行极其残酷手段使他人受严重伤残,情节极为严峻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者,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说来,当对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实施刑罚追责时,需满足以下几点重要条件: 第一,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必须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 第二,给他人带来毁灭性后果,或者动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他人重伤并引发严重残疾; 第三,在主客观因素方面,整体评价符合情节极度恶劣的标准; 第四,在司法程序上,须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进行追诉,最终仍有赖于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执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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