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可以加对方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结婚前购置的房屋,自婚后起是有可能添加配偶姓名的。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自行购得的房产在婚后交由另一方并加其名于房屋所有权中,这便可被视为这对夫妇对于他们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做出了新的契约安排,因此应当将此房产视为任双方均拥有产权的法定共有人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以及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加名的时候约定份额的,按照份额分割;没有约定份额的,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但也要考虑财产来源、形成共有关系的原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离婚的过错情况等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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