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房只写一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购买房产时,仅登记一方姓名,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举例来说,新婚夫妇购置房屋时,若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刻有一方或其父母的姓名,然而实际上这仍属于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二人均享有对此房的处置权。 当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和警惕。 例如,倘若新婚夫妻中,其中一方的父母承担了全部购房费用且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注明出资一方的子女姓名,那么在法律认定层面,此房屋的产权归其父母所有,而非视为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 另外,若双方曾明确承诺过对该房屋进行比例分割等特殊情况发生,则应依照当时的协商结果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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