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生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未婚伴侣中,若其中一方在婚前已购得房产,那么这处不动产在法律层面上应被视为该方的私人财产,即所谓的"婚前财产"。
概要地解释,当未婚伴侣在登入婚姻簿之前,其中一方已然以其自有财力购置了房产,并且在房产证上仅登记有该方的姓名时,即便在随后正式结为夫妇之后,此类婚前财产也并不会因婚姻之联姻转变成夫妻共有的财富。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广泛认同女性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如果女性决定将房产的部分权属赠予男性,则他们双方均可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在此种情况下,男性便可取得房产的相应权益,进而实现婚前财产向婚后共有财产的转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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