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登记为个人独有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婚后房地产所有权归属以及当权利受到分割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上,以下是我们的独到见解:
若该房产所有权属于单一方的婚前私人财产购买所得,除非双方事先签订了特别的协议或有其他法律解释,否则此种情况下我们一般会认为这种分割无需进行;反之,如果这房产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购买所获,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应若不幸的是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根据现行有效的法规,这个问题将会被提交至当地法院进行裁决,人民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家庭中子女、女性以及未曾有过过失的一方的利益这两个重要因素做出公正且公平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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