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再婚一方的退休金为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年长者在离婚过程中所面临的养老金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按照如下情形予以明确和划分:
首先,若离婚发生之时,二人均已步入退休年龄,那么在该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养老金便归属为夫妇俩人在婚姻期间的共有产物。 因此,在施行离婚行为时,应当遵照双方协议的原则来对这笔养老金进行划分和处置。 其次,如果在发起离婚诉讼时,其中一方尚处于工作阶段并未正式退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将养老保险金列入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然而,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到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作为夫妇的您们所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实际上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的。 因此,当离婚诉讼破裂时,您有权请求将养老金帐户中的个人实际支付部分予以精确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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