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贷款买房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贷款购买房产,其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可以明确的是,在婚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以及相关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公共财产。 当双方于婚前均有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于两人姓名之下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仅登记于一人姓名之下,那么公平公正地分割资产将取决于双方的贡献程度。 此外,若双方于婚前以贷款方式购得房产,婚后再将配偶之名加入产权证书上,该房屋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权益的问题,将会全面考虑双方的婚姻存续时间,过错程度及所育子女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分配比例设定在对方获得20%-50%的份额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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