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习俗中,一般的情况下,女方的陪嫁财物都是在男女双方正式领证之前即由女方亲属赠送于女方的,因此,这些财物通常被视为单独归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当这些陪嫁财物是在双方完成婚登之后赠送给女方的,并且赠予方并未明确表示这是对女方的单方面赠与时,那么这些财物便会被视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资产。 但如果赠予方特别声明这些财产仅是赠与给女方的话,它们也并不属于夫妇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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