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需要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财产中房产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这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首先呢,无论您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提起诉讼离婚,当涉及到房产的变更问题时,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不动产的权利设立、变动、转移以及消失等事项,一旦经过正式登记才会生效,若是没有登记,那么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其次,对于离婚后涉及到房产过户的事宜,我们还需办理相关的资产分割登记;再来,假如有一方将其名下的房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即便两人已结婚多年,只要在产权尚未过户之前,赠与人都是有权撤回赠与的; 再者,倘若夫妻二人共有的房产,那么在离婚时分隔财产时就应该明确相应的处置方案。 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对房产存在需求,那么他或她可以为另一方支付原本应得份额的折现现金,在这类情况下,就应该妥善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最后,假如夫妇双方暂时都不想对此房进行分割,他们也是可以维持房产的共同所有状况,并不必去办理任何房屋过户手续的;当然了,如果只有某一方单独拥有房产的话,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更加不必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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